縢龙公司像普洱茶饼这样一些长期“放不坏”的预包装食物,是不是就能够由于它耐贮存的特性,而不标示出产日期?有的顾
客或许觉得影响不大、无所谓,可是有的顾客觉得商家这样违反食物安全法,还把商家告上了法庭。
近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就披露了一同涉网购茶叶的纠纷案。法院关于“预包装食物不标出产日期”的审理成果是什么,
这个案子又有哪些警示效果?
縢龙公司官网小陈在某电商渠道花费2880元购买了4提普洱茶饼。到货后,他发现茶饼外包装上关于产品名称、净含量、产品配料
、原料产地、产品执行规范、出产许可证号、保质期、出产厂名、厂址等信息均完整,唯独出产日期一栏为空。
北京四中院立案庭法官助理王艳锋介绍,小陈向店肆客服反映说出产日期一栏是空的,客服表明,厂家忘了标出产日期,这个茶
就是2008年的,并称小陈不满意能够将茶叶退回,已经喝了的一饼能够留下,就当作赠送。
听上去,商家情绪蛮好的,但小陈不领情。
縢龙公司开户北京四中院立案庭法官助理 王艳锋:小陈觉得,卖家应当依照食物安全法的规则退一赔十,随后便将涉案店肆及产品
投诉到出产厂家所在地的市场监管局,并得到了“在当地并无茶包装上标示的出产厂家”以及“在产品包装标示的厂址并未发现相应茶厂”
的答复。小陈因而将涉案店肆告上法院,以茶叶不符合食物安全规范为由要求退一赔十。
依据食物安全法榜首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则,出产不符合食物安全规范的食物或许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物安全规范的食物,顾客除要求
赔偿丢失外,还能够向出产者或许经营者要求付出价款十倍或许丢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可是食物的
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物安全且不会对顾客造成误导的瑕疵的在外。那么小陈的主张到底有没有道理呢?
主审此案的北京四中院立案庭法官 王娟:涉案产品的茶饼已经过筛分、紧压、枯燥等特定工序,改变了茶叶基本自然性状,不再是源于
农业的初级产品,且涉案产品已经过包装,应归于预包装食物范围。预包装食物的出产日期属强制性标示项目,而且关于涉案茶叶来讲,特
定年份出产还归于其主要卖点,势必会对顾客造成认知上的引导,出产日期的遗失归于产品要害信息的缺失,而非法律规则中的“标签瑕疵”
,因而能够确定涉案产品不符合食物安全规范。
縢龙公司网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物安全民事纠纷案子司法解释的规则,食物经营者未能供给所售食物的合法进货来源的,顾客
主张构成食物安全法榜首百四十八条规则的“明知”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
庭审中,被告店肆着重,涉案产品的确是2008年出产,包装系原封包装,他们并未打开查看,所以涉案产品呈现的状况不是自己的问题,
而是出产商的问题。店肆还表明,他们并未和出产厂家直接对接过,而是经过中间商采购,且中间商称茶叶包装上的出产厂家的确存在。
主审此案的北京四中院立案庭法官 王娟:卖家作为茶叶从业者,其关于茶叶标签的认知应高于常人,但依据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答
复,涉案产品外包装上载明的出产厂家在当地并不存在,涉案店肆未能证明其依照法律规则履行了食物经营者的进货查验责任。已对涉案产品
不符合食物安全规范的状况构成“明知”。综合案子整体状况,终究,法院判决卖家交还小陈购物款2880元,并付出十倍赔偿款28800元,小
陈应交还涉案茶叶给卖家。
縢龙公司客服王艳锋着重,食物经营者作为食物安全的榜首责任人,有必要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责任。
北京四中院立案庭法官助理 王艳锋:即便产品经过中间商采购,经营者仍需对产品来源和标签完整性担任,不能以“未直接对接厂家”为由
推卸责任。
主审法官王娟提示顾客,预包装食物的标签信息是判断其安全合规的重要依据,任何缺失均或许影响食物安全或误导消费决策。
主审此案的北京四中院立案庭法官王娟表明,即便茶叶等耐贮存食物保质期较长,顾客也应细心核对标签,保留购物凭证,发现要害信息缺
失或对立时,及时固定证据,并经过协商退货、向监管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等途径维权。